【事例3】甲突然将乙推倒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在道路上将乙推下车,导致乙被其他车辆轧死。


【事例2】生气的女朋友甲在寒冷的晚上不让男朋友乙进屋,男朋友乙原本可以找到安全场合,但为了表示悔意一直在门外站着,结果被冻死。因为男朋友乙具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故认为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事例1】甲点燃乙身穿的衣服,乙跳入水中灭火而溺死或者心脏麻痹死亡的。


【事例3】甲刺杀了儿童丙后逃离,丙的母亲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导致丙因失血


【判例:刘旭被控过失致人死亡案[2]】刘旭驾车在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适遇张立发(殁年69岁)骑车由东向西横过马路,二人因让车问题发生争吵。后刘旭动手推了张立发的肩部并踢了张立发腿部。张立发报警后双方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在派出所解决纠纷时,张立发感到胸闷不适,到医院就诊,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立发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


【事例】甲欲杀丙,乙提供匕首一把,如果甲使用乙提供的匕首将丙杀死,则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如果甲没有使用乙提供的匕首,而是用别的方法将丙杀死,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帮助犯,但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事例1】甲持刀砍乙导致乙濒临死亡的重伤,医生丙因轻微过失引起乙死亡。因最初重伤行为包含着致死的可能性,故最初重伤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


【事例1】甲、乙二人没有意思联络,分别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致死量50%的毒药,二人行为的重叠达到了致死量,丙吃食物后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甲、乙二人的行为分别都对丙的死亡起作用(可谓多因一果),并且无法具体查明二人的谁的作用显著较大,故应肯定二人的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事例2】甲在楼梯上(山上)对乙实施严重暴力,乙在急速往楼下(山下)逃跑时摔倒,头部受伤死亡的。


【事例2】甲损坏了乙的容貌后,乙自杀身亡。因为自杀都是自主自决的自陷风险行为,故认为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事例1】非法行医的甲将身患肺炎的被害人乙误诊为普通感冒,让乙到药店购买感冒药治疗疾病,导致被害人乙没有得到正常治疗而死亡。应当认为乙的死亡结果与甲的误诊行为有因果关系。


【事例3】甲将丙从高速行驶的汽车上推下,让丙摔落至高速公路上;乙驾驶后车刹车不及(一般司机在此情况下都难以刹住),而将丙轧死。丙死之后回推,丙被轧死的条件有二,一是乙轧,二是甲推。但甲推与乙轧之间系依附关系,尽管丙系乙直接轧死,但乙不负主要责任,故应由甲对此结果负责(可认为是利用既存危险环境)。


【事例】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应当认为甲、乙均对重伤结果负责,均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
2.帮助犯、教唆犯:帮助行为、教唆行为,如与实行行为、结果有因果关系,则对结果负责。


【事例1】甲投放没有解药的毒药杀丙,丙喝下毒药10小时之后必死无疑,但丙喝下毒药后2小时出门,路遇乙驾车闯红灯交通肇事将丙撞死。在丙死亡结果发生后叙明因果流程:因丙的客观死因是被撞死而不是被毒死,甲的投毒行为不是丙被撞死的条件,乙的肇事行为是丙被撞死的条件、唯一条件。故丙的死亡结果与乙的肇事行为有因果关系,而与甲的投毒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事例4】甲出于杀人故意将不会游泳的丙推下水库想让其淹死,丙抓住了一块救命的木板漂浮在水面。此时丙的另一仇人乙经过。(1)如果乙朝丙开了一枪击中丙的头部致其死亡。则因丙的死因是被枪打死而不是淹死,死亡结果与推下水没有条件关系。乙的行为切断了因果关系链,故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乙的开枪行为。(2)如果乙抽走了丙赖以求生的木板,导致丙淹死。因丙的死因是淹死,仍与甲推其下水有条件关系,没有切断因果关系链。而甲、乙二行为系独立关系,分别判断二行为对死亡结果的作用都超过50%,故甲、乙二人的行为均与丙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事例4】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导致乙重伤昏迷后离去。乙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的。


【事例2】A想杀死C,便在C准备进行穿越沙漠长途旅行的前夜,悄悄地溜进C的房间,把C水壶里的水换成无色无味的毒药。B也想杀死C,于同一夜里的晚些时候,溜进了C的房间,在C的水壶底部钻了一个小洞。次日晨,C出发了,他没有发现水壶上的小洞。两小时之后,C在沙漠中想喝水,但水壶是空的。由于没有其他水源,C在沙漠中脱水而死。因C客观上的死因是渴死,而不是毒死,故C的死亡结果与A的投毒行为无条件关系,也无因果关系;


【事例1】甲打伤丙后,丙在去医院的途中被肇事司机乙驾驶的汽车轧死。因乙的死因是轧杀,而与打伤无关。应当认为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事例2】在寒冷的冬天,甲为了取乐将100元扔入湖中,乙为了得到100元而跳入湖中,因而死亡的。死亡结果应当归责于乙。


【事例3】甲将一枚即将爆炸的物品扔到乙的身边,乙立即将物品踢开,由于踢到了丙的身边,将丙炸死。


【事例】甲对乙实施殴打行为,虽然殴打行为不足以致乙死亡,但乙患有脾脏肿大的病症,因脾脏破裂而死。A刺伤B,伤势并不严重,但B因为患血友病而不治身亡。无论行为人是否知情被害人有病,都应承认客观方面其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只不过要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还需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责任。


【事例1】甲追杀(抢劫、绑架、强奸)被害人乙,被害人乙无路可逃被迫跳入水库溺死,或者无奈逃入高速公路被车撞死的,或者被迫从高楼阳台爬出时摔死,或者从高速行驶的汽车里跳出时摔死。


【事例2】甲与乙分别向丙开枪,都没有击中要害部位,但由于两个伤口同时出血,导致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二人行为均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事例】甲是调整铁道岔的扳道工,当乙开着火车经过时,甲将道岔从左边调整到右边。因一段因山崩而掉落的岩石横着堵塞在左边、右边两条轨道上,乙刹车不及撞上右边轨道上的岩石而死亡。即使甲不将道岔从左边调整到右边,乙也会在左车道撞上岩石而死亡。并且,现有流程(右道撞死)与原有流程(左道撞死)是性质相同也同样流程(岩石撞死),甲的行为使乙的死亡地点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因此使乙撞上岩石的机会增加,因此甲的扳道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条件关系、因果关系。


【事例2】甲重伤乙后,乙在医院治疗期间,卧床休息不好,因伤情恶化而死亡的,应当认为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条件关系指,当A行为与R结果之间存在着“有A就有R,无A则无R”的关系时,A行为就是R结果的条件。亦即,当出现有A行为、就有R结果的客观事实(有A即有R)时,要判断A行为是否是R结果的条件,需反向思维进行排除法的判断:如果没有A行为,也就没有R结果,则A行为就是R结果的条件;如果没有A行为,仍然出现R结果,则A行为不是R结果的条件。【事例】甲开车逆行,撞上了无照驾驶的乙。如无甲的逆行行为,就不会出现撞车事故,故甲的逆行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条件;但是,即使乙有照驾驶,也仍然会出现撞车事故,故乙的无照驾驶行为,就不是造成事故的条件。


【事例】在执行人乙对死刑犯丙执行死刑时,在执行人乙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害人的父亲甲推开执行人,自己扣动扳机击毙了死刑犯丙。尽管甲不开枪的话,丙也会被乙击毙。但原有流程(乙击毙丙)是合法流程,而现有流程(甲击毙丙)是非法流程,现有行为改变了原有流程。故丙的死亡结果与甲的开枪行为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也存在因果关系。


【事例4】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了抢救自己的婴儿而进入住宅内被烧死的。


【事例1】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则认为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事例2】甲向站在悬崖边的乙开枪,乙听到枪声后躲避而坠崖身亡。甲瞄准湖中的小船开枪打乙,船上的乙为躲避而落入水中溺死。


【事例3】甲的行为只是导致被害人乙轻伤,医生丙重大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因一般情况下轻伤不足以致死,最初轻伤行为一般不包含着致死的可能性,最初轻伤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死亡结果系其他原因导致。


【判例:陈全安被控交通肇事案[1]】陈全安驾驶悬挂假号牌的大货车,至某路口时违章靠边停车等人。期间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车上搭载关某)同向行驶,追尾碰撞陈全安驾驶的大货车尾部,导致小客车损坏、关某受重伤、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全安驾车逃逸。


【事例】甲违章开车撞上了护栏忽然停下,乙超速因刹车不及追尾撞上甲车。首先,甲的违章行为、乙的追尾行为,都是造成汽车事故的条件;然后,根据社会生活经验,一般认为追尾的人责任较大,故而乙的追尾行为对于事故的造成具有“相当性”。从而,乙的追尾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甲的违章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只具有条件关系,而不具有因果关系。

刑 法 上 4-4 事 例

【 事 例 3】 甲 突 然 将 乙 推 倒 在 高 速 公 路 上 , 或 者 在 道 路 上 将 乙 推 下 车 , 导 致 乙 被 其 他 车 辆 轧 死 。


【 事 例 2】 生 气 的 女 朋 友 甲 在 寒 冷 的 晚 上 不 让 男 朋 友 乙 进 屋 , 男 朋 友 乙 原 本 可 以 找 到 安 全 场 合 , 但 为 了 表 示 悔 意 一 直 在 门 外 站 着 , 结 果 被 冻 死 。 因 为 男 朋 友 乙 具 有 完 全 的 自 主 决 定 权 , 故 认 为 甲 的 行 为 与 乙 的 死 亡 结 果 无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1】 甲 点 燃 乙 身 穿 的 衣 服 , 乙 跳 入 水 中 灭 火 而 溺 死 或 者 心 脏 麻 痹 死 亡 的 。


【 事 例 3】 甲 刺 杀 了 儿 童 丙 后 逃 离 , 丙 的 母 亲 乙 发 现 后 能 够 救 助 而 不 救 助 , 导 致 丙 因 失 血


【 判 例 : 刘 旭 被 控 过 失 致 人 死 亡 案 [2]】 刘 旭 驾 车 在 路 口 由 东 向 南 左 转 弯 时 , 适 遇 张 立 发 ( 殁 年 69 岁 ) 骑 车 由 东 向 西 横 过 马 路 , 二 人 因 让 车 问 题 发 生 争 吵 。 后 刘 旭 动 手 推 了 张 立 发 的 肩 部 并 踢 了 张 立 发 腿 部 。 张 立 发 报 警 后 双 方 被 民 警 带 至 派 出 所 。 在 派 出 所 解 决 纠 纷 时 , 张 立 发 感 到 胸 闷 不 适 , 到 医 院 就 诊 , 经 抢 救 无 效 死 亡 。 经 法 医 鉴 定 : 张 立 发 因 患 冠 状 动 脉 粥 样 硬 化 性 心


【 事 例 】 甲 欲 杀 丙 , 乙 提 供 匕 首 一 把 , 如 果 甲 使 用 乙 提 供 的 匕 首 将 丙 杀 死 , 则 甲 、 乙 构 成 故 意 杀 人 罪 既 遂 。 如 果 甲 没 有 使 用 乙 提 供 的 匕 首 , 而 是 用 别 的 方 法 将 丙 杀 死 , 则 甲 构 成 故 意 杀 人 罪 既 遂 , 乙 成 立 帮 助 犯 , 但 构 成 故 意 杀 人 罪 未 遂 。


【 事 例 1】 甲 持 刀 砍 乙 导 致 乙 濒 临 死 亡 的 重 伤 , 医 生 丙 因 轻 微 过 失 引 起 乙 死 亡 。 因 最 初 重 伤 行 为 包 含 着 致 死 的 可 能 性 , 故 最 初 重 伤 行 为 与 死 亡 结 果 之 间 可 能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1】 甲 、 乙 二 人 没 有 意 思 联 络 , 分 别 向 丙 的 食 物 中 投 放 了 致 死 量 50% 的 毒 药 , 二 人 行 为 的 重 叠 达 到 了 致 死 量 , 丙 吃 食 物 后 死 亡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由 于 甲 、 乙 二 人 的 行 为 分 别 都 对 丙 的 死 亡 起 作 用 ( 可 谓 多 因 一 果 ), 并 且 无 法 具 体 查 明 二 人 的 谁 的 作 用 显 著 较 大 , 故 应 肯 定 二 人 的 行 为 均 与 结 果 之 间 具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2】 甲 在 楼 梯 上 ( 山 上 ) 对 乙 实 施 严 重 暴 力 , 乙 在 急 速 往 楼 下 ( 山 下 ) 逃 跑 时 摔 倒 , 头 部 受 伤 死 亡 的 。


【 事 例 2】 甲 损 坏 了 乙 的 容 貌 后 , 乙 自 杀 身 亡 。 因 为 自 杀 都 是 自 主 自 决 的 自 陷 风 险 行 为 , 故 认 为 甲 的 伤 害 行 为 与 乙 的 死 亡 结 果 无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1】 非 法 行 医 的 甲 将 身 患 肺 炎 的 被 害 人 乙 误 诊 为 普 通 感 冒 , 让 乙 到 药 店 购 买 感 冒 药 治 疗 疾 病 , 导 致 被 害 人 乙 没 有 得 到 正 常 治 疗 而 死 亡 。 应 当 认 为 乙 的 死 亡 结 果 与 甲 的 误 诊 行 为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3】 甲 将 丙 从 高 速 行 驶 的 汽 车 上 推 下 , 让 丙 摔 落 至 高 速 公 路 上 ; 乙 驾 驶 后 车 刹 车 不 及 ( 一 般 司 机 在 此 情 况 下 都 难 以 刹 住 ), 而 将 丙 轧 死 。 丙 死 之 后 回 推 , 丙 被 轧 死 的 条 件 有 二 , 一 是 乙 轧 , 二 是 甲 推 。 但 甲 推 与 乙 轧 之 间 系 依 附 关 系 , 尽 管 丙 系 乙 直 接 轧 死 , 但 乙 不 负 主 要 责 任 , 故 应 由 甲 对 此 结 果 负 责 ( 可 认 为 是 利 用 既 存 危 险 环 境 )。


【 事 例 】 甲 、 乙 共 谋 伤 害 丙 , 进 而 共 同 对 丙 实 施 伤 害 行 为 , 导 致 丙 身 受 一 处 重 伤 , 但 不 能 查 明 该 重 伤 由 谁 的 行 为 引 起 。 应 当 认 为 甲 、 乙 均 对 重 伤 结 果 负 责 , 均 成 立 故 意 伤 害 ( 重 伤 ) 罪 。
2. 帮 助 犯 、 教 唆 犯 : 帮 助 行 为 、 教 唆 行 为 , 如 与 实 行 行 为 、 结 果 有 因 果 关 系 , 则 对 结 果 负 责 。


【 事 例 1】 甲 投 放 没 有 解 药 的 毒 药 杀 丙 , 丙 喝 下 毒 药 10 小 时 之 后 必 死 无 疑 , 但 丙 喝 下 毒 药 后 2 小 时 出 门 , 路 遇 乙 驾 车 闯 红 灯 交 通 肇 事 将 丙 撞 死 。 在 丙 死 亡 结 果 发 生 后 叙 明 因 果 流 程 : 因 丙 的 客 观 死 因 是 被 撞 死 而 不 是 被 毒 死 , 甲 的 投 毒 行 为 不 是 丙 被 撞 死 的 条 件 , 乙 的 肇 事 行 为 是 丙 被 撞 死 的 条 件 、 唯 一 条 件 。 故 丙 的 死 亡 结 果 与 乙 的 肇 事 行 为 有 因 果 关 系 , 而 与 甲 的 投 毒 行 为 没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4】 甲 出 于 杀 人 故 意 将 不 会 游 泳 的 丙 推 下 水 库 想 让 其 淹 死 , 丙 抓 住 了 一 块 救 命 的 木 板 漂 浮 在 水 面 。 此 时 丙 的 另 一 仇 人 乙 经 过 。(1) 如 果 乙 朝 丙 开 了 一 枪 击 中 丙 的 头 部 致 其 死 亡 。 则 因 丙 的 死 因 是 被 枪 打 死 而 不 是 淹 死 , 死 亡 结 果 与 推 下 水 没 有 条 件 关 系 。 乙 的 行 为 切 断 了 因 果 关 系 链 , 故 丙 的 死 亡 结 果 应 归 责 于 乙 的 开 枪 行 为 。(2) 如 果 乙 抽 走 了 丙 赖 以 求 生 的 木 板 , 导 致 丙 淹 死 。 因 丙 的 死 因 是 淹 死 , 仍 与 甲 推 其 下 水 有 条 件 关 系 , 没 有 切 断 因 果 关 系 链 。 而 甲 、 乙 二 行 为 系 独 立 关 系 , 分 别 判 断 二 行 为 对 死 亡 结 果 的 作 用 都 超 过 50%, 故 甲 、 乙 二 人 的 行 为 均 与 丙 的 死 亡 结 果 具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4】 甲 欲 杀 乙 , 在 山 崖 边 导 致 乙 重 伤 昏 迷 后 离 去 。 乙 苏 醒 过 来 后 , 刚 迈 了 两 步 即 跌 下 山 崖 摔 死 的 。


【 事 例 2】A 想 杀 死 C, 便 在 C 准 备 进 行 穿 越 沙 漠 长 途 旅 行 的 前 夜 , 悄 悄 地 溜 进 C 的 房 间 , 把 C 水 壶 里 的 水 换 成 无 色 无 味 的 毒 药 。B 也 想 杀 死 C, 于 同 一 夜 里 的 晚 些 时 候 , 溜 进 了 C 的 房 间 , 在 C 的 水 壶 底 部 钻 了 一 个 小 洞 。 次 日 晨 ,C 出 发 了 , 他 没 有 发 现 水 壶 上 的 小 洞 。 两 小 时 之 后 ,C 在 沙 漠 中 想 喝 水 , 但 水 壶 是 空 的 。 由 于 没 有 其 他 水 源 ,C 在 沙 漠 中 脱 水 而 死 。 因 C 客 观 上 的 死 因 是 渴 死 , 而 不 是 毒 死 , 故 C 的 死 亡 结 果 与 A 的 投 毒 行 为 无 条 件 关 系 , 也 无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1】 甲 打 伤 丙 后 , 丙 在 去 医 院 的 途 中 被 肇 事 司 机 乙 驾 驶 的 汽 车 轧 死 。 因 乙 的 死 因 是 轧 杀 , 而 与 打 伤 无 关 。 应 当 认 为 乙 的 行 为 与 丙 的 死 亡 具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2】 在 寒 冷 的 冬 天 , 甲 为 了 取 乐 将 100 元 扔 入 湖 中 , 乙 为 了 得 到 100 元 而 跳 入 湖 中 , 因 而 死 亡 的 。 死 亡 结 果 应 当 归 责 于 乙 。


【 事 例 3】 甲 将 一 枚 即 将 爆 炸 的 物 品 扔 到 乙 的 身 边 , 乙 立 即 将 物 品 踢 开 , 由 于 踢 到 了 丙 的 身 边 , 将 丙 炸 死 。


【 事 例 】 甲 对 乙 实 施 殴 打 行 为 , 虽 然 殴 打 行 为 不 足 以 致 乙 死 亡 , 但 乙 患 有 脾 脏 肿 大 的 病 症 , 因 脾 脏 破 裂 而 死 。A 刺 伤 B, 伤 势 并 不 严 重 , 但 B 因 为 患 血 友 病 而 不 治 身 亡 。 无 论 行 为 人 是 否 知 情 被 害 人 有 病 , 都 应 承 认 客 观 方 面 其 行 为 与 被 害 人 死 亡 结 果 之 间 有 因 果 关 系 。 只 不 过 要 认 定 是 否 构 成 犯 罪 , 还 需 判 断 行 为 人 主 观 上 有 无 责 任 。


【 事 例 1】 甲 追 杀 ( 抢 劫 、 绑 架 、 强 奸 ) 被 害 人 乙 , 被 害 人 乙 无 路 可 逃 被 迫 跳 入 水 库 溺 死 , 或 者 无 奈 逃 入 高 速 公 路 被 车 撞 死 的 , 或 者 被 迫 从 高 楼 阳 台 爬 出 时 摔 死 , 或 者 从 高 速 行 驶 的 汽 车 里 跳 出 时 摔 死 。


【 事 例 2】 甲 与 乙 分 别 向 丙 开 枪 , 都 没 有 击 中 要 害 部 位 , 但 由 于 两 个 伤 口 同 时 出 血 , 导 致 丙 失 血 过 多 死 亡 。 甲 、 乙 二 人 行 为 均 与 丙 的 死 亡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 甲 是 调 整 铁 道 岔 的 扳 道 工 , 当 乙 开 着 火 车 经 过 时 , 甲 将 道 岔 从 左 边 调 整 到 右 边 。 因 一 段 因 山 崩 而 掉 落 的 岩 石 横 着 堵 塞 在 左 边 、 右 边 两 条 轨 道 上 , 乙 刹 车 不 及 撞 上 右 边 轨 道 上 的 岩 石 而 死 亡 。 即 使 甲 不 将 道 岔 从 左 边 调 整 到 右 边 , 乙 也 会 在 左 车 道 撞 上 岩 石 而 死 亡 。 并 且 , 现 有 流 程 ( 右 道 撞 死 ) 与 原 有 流 程 ( 左 道 撞 死 ) 是 性 质 相 同 也 同 样 流 程 ( 岩 石 撞 死 ), 甲 的 行 为 使 乙 的 死 亡 地 点 有 所 改 变 , 但 并 没 有 因 此 使 乙 撞 上 岩 石 的 机 会 增 加 , 因 此 甲 的 扳 道 行 为 与 乙 的 死 亡 结 果 之 间 不 具 条 件 关 系 、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2】 甲 重 伤 乙 后 , 乙 在 医 院 治 疗 期 间 , 卧 床 休 息 不 好 , 因 伤 情 恶 化 而 死 亡 的 , 应 当 认 为 甲 的 伤 害 行 为 与 乙 的 死 亡 结 果 之 间 具 有 因 果 关 系 。


条 件 关 系 指 , 当 A 行 为 与 R 结 果 之 间 存 在 着 “ 有 A 就 有 R, 无 A 则 无 R” 的 关 系 时 ,A 行 为 就 是 R 结 果 的 条 件 。 亦 即 , 当 出 现 有 A 行 为 、 就 有 R 结 果 的 客 观 事 实 ( 有 A 即 有 R) 时 , 要 判 断 A 行 为 是 否 是 R 结 果 的 条 件 , 需 反 向 思 维 进 行 排 除 法 的 判 断 : 如 果 没 有 A 行 为 , 也 就 没 有 R 结 果 , 则 A 行 为 就 是 R 结 果 的 条 件 ; 如 果 没 有 A 行 为 , 仍 然 出 现 R 结 果 , 则 A 行 为 不 是 R 结 果 的 条 件 。【 事 例 】 甲 开 车 逆 行 , 撞 上 了 无 照 驾 驶 的 乙 。 如 无 甲 的 逆 行 行 为 , 就 不 会 出 现 撞 车 事 故 , 故 甲 的 逆 行 行 为 , 是 造 成 事 故 的 条 件 ; 但 是 , 即 使 乙 有 照 驾 驶 , 也 仍 然 会 出 现 撞 车 事 故 , 故 乙 的 无 照 驾 驶 行 为 , 就 不 是 造 成 事 故 的 条 件 。


【 事 例 】 在 执 行 人 乙 对 死 刑 犯 丙 执 行 死 刑 时 , 在 执 行 人 乙 正 在 扣 动 扳 机 的 瞬 间 , 被 害 人 的 父 亲 甲 推 开 执 行 人 , 自 己 扣 动 扳 机 击 毙 了 死 刑 犯 丙 。 尽 管 甲 不 开 枪 的 话 , 丙 也 会 被 乙 击 毙 。 但 原 有 流 程 ( 乙 击 毙 丙 ) 是 合 法 流 程 , 而 现 有 流 程 ( 甲 击 毙 丙 ) 是 非 法 流 程 , 现 有 行 为 改 变 了 原 有 流 程 。 故 丙 的 死 亡 结 果 与 甲 的 开 枪 行 为 之 间 存 在 条 件 关 系 , 也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4】 甲 对 乙 的 住 宅 放 火 , 乙 为 了 抢 救 自 己 的 婴 儿 而 进 入 住 宅 内 被 烧 死 的 。


【 事 例 1】 甲 杀 乙 , 乙 仅 受 轻 伤 , 但 乙 因 迷 信 鬼 神 , 而 以 香 灰 涂 抹 伤 口 , 致 毒 菌 侵 入 体 内 死 亡 , 则 认 为 乙 的 行 为 与 死 亡 结 果 有 因 果 关 系 。


【 事 例 2】 甲 向 站 在 悬 崖 边 的 乙 开 枪 , 乙 听 到 枪 声 后 躲 避 而 坠 崖 身 亡 。 甲 瞄 准 湖 中 的 小 船 开 枪 打 乙 , 船 上 的 乙 为 躲 避 而 落 入 水 中 溺 死 。


【 事 例 3】 甲 的 行 为 只 是 导 致 被 害 人 乙 轻 伤 , 医 生 丙 重 大 过 失 引 起 被 害 人 死 亡 。 因 一 般 情 况 下 轻 伤 不 足 以 致 死 , 最 初 轻 伤 行 为 一 般 不 包 含 着 致 死 的 可 能 性 , 最 初 轻 伤 行 为 与 死 亡 结 果 之 间 不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 死 亡 结 果 系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


【 判 例 : 陈 全 安 被 控 交 通 肇 事 案 [1]】 陈 全 安 驾 驶 悬 挂 假 号 牌 的 大 货 车 , 至 某 路 口 时 违 章 靠 边 停 车 等 人 。 期 间 张 某 驾 驶 小 型 客 车 ( 车 上 搭 载 关 某 ) 同 向 行 驶 , 追 尾 碰 撞 陈 全 安 驾 驶 的 大 货 车 尾 部 , 导 致 小 客 车 损 坏 、 关 某 受 重 伤 、 张 某 当 场 死 亡 。 事 故 发 生 后 , 陈 全 安 驾 车 逃 逸 。


【 事 例 】 甲 违 章 开 车 撞 上 了 护 栏 忽 然 停 下 , 乙 超 速 因 刹 车 不 及 追 尾 撞 上 甲 车 。 首 先 , 甲 的 违 章 行 为 、 乙 的 追 尾 行 为 , 都 是 造 成 汽 车 事 故 的 条 件 ; 然 后 , 根 据 社 会 生 活 经 验 , 一 般 认 为 追 尾 的 人 责 任 较 大 , 故 而 乙 的 追 尾 行 为 对 于 事 故 的 造 成 具 有 “ 相 当 性 ”。 从 而 , 乙 的 追 尾 行 为 与 事 故 结 果 之 间 具 有 刑 法 上 的 因 果 关 系 , 而 甲 的 违 章 行 为 与 事 故 结 果 之 间 只 具 有 条 件 关 系 , 而 不 具 有 因 果 关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