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凭证 | 银行结算凭证(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 |
| 手段 | 使用假证:使用伪造、变造的…… |
| 使用真实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例如,拾捡到存折之后冒充身份取款的,不构成本罪,构成诈骗罪 |
| 法条竞合 | 以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质押),通过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系金融凭证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交叉竞合(法条竞合),应按重法优于轻法原则,择一重罪处断 |
| 使用假存折、假存单骗财,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真存折、真存单骗财,构成普通诈骗罪 |
刑 法 下 3-5 事 例
| 金 融 凭 证 | 银 行 结 算 凭 证 ( 委 托 收 款 凭 证 、 汇 款 凭 证 、 银 行 存 单 ) |
| 手 段 | 使 用 假 证 : 使 用 伪 造 、 变 造 的 …… |
| 使 用 真 实 的 金 融 凭 证 进 行 诈 骗 , 例 如 , 拾 捡 到 存 折 之 后 冒 充 身 份 取 款 的 , 不 构 成 本 罪 , 构 成 诈 骗 罪 |
| 法 条 竞 合 | 以 伪 造 的 银 行 存 单 作 抵 押 ( 质 押 ), 通 过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骗 取 银 行 贷 款 的 。 系 金 融 凭 证 诈 骗 罪 与 贷 款 诈 骗 罪 的 交 叉 竞 合 ( 法 条 竞 合 ), 应 按 重 法 优 于 轻 法 原 则 , 择 一 重 罪 处 断 |
| 使 用 假 存 折 、 假 存 单 骗 财 , 构 成 金 融 凭 证 诈 骗 罪 ; 使 用 真 存 折 、 真 存 单 骗 财 , 构 成 普 通 诈 骗 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