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刑法分则规定罪数规则
- 1.结果加重犯以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为限,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结果加重犯,可能是想象竞合犯、数罪。
- 2.常见结果加重犯:重伤、致死。一般是过失(如强奸、拐卖、非法拘禁),特别是故意(如绑架),还有故意、过失皆可(如抢劫)。
- 3.要求致死结果与基本犯行为(实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自杀一般不认为具有因果关系。基本犯行为之外的行为导致结果,一般认定为数罪。第二节 刑法分则规定罪数规则
1.结果加重犯以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为限,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结果加重犯,可能是想象竞合犯、数罪。
2.常见结果加重犯:重伤、致死。一般是过失(如强奸、拐卖、非法拘禁),特别是故意(如绑架),还有故意、过失皆可(如抢劫)。
3.要求致死结果与基本犯行为(实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自杀一般不认为具有因果关系。基本犯行为之外的行为导致结果,一般认定为数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