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故意、过失(罪过形式)
- 1.疏忽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分:在行为人没有预见到结果时,关键要看“我们(社会公众)能否预见”。对危险物品、危险环境没有尽到妥善义务,具有疏忽过失。
- ★2.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的区分:先看认识程度,再看防果措施、经验。结果发生概率小,是过失;结果发生概率大,又未采取自认为有效的防果措施(或者没有客观依据避免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
- 3.故意、过失是行为当时对既遂结果的心态,而不是对行为的心态。丢失枪支不报罪、滥用职权罪的故意是对行为的心态。
- 4.择一的故意,通说认为对数对象均有故意,需客观主观统一认定罪名。

第三节 故意、过失(罪过形式)

1.疏忽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分:在行为人没有预见到结果时,关键要看“我们(社会公众)能否预见”。对危险物品、危险环境没有尽到妥善义务,具有疏忽过失。

★2.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的区分:先看认识程度,再看防果措施、经验。结果发生概率小,是过失;结果发生概率大,又未采取自认为有效的防果措施(或者没有客观依据避免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

3.故意、过失是行为当时对既遂结果的心态,而不是对行为的心态。丢失枪支不报罪、滥用职权罪的故意是对行为的心态。

4.择一的故意,通说认为对数对象均有故意,需客观主观统一认定罪名。

刑 法 上 5-3 考 点 : 故 意 、 过 失 ( 罪 过 形 式 )_2

第 三 节 故 意 、 过 失 ( 罪 过 形 式 )

1. 疏 忽 过 失 与 意 外 事 件 的 区 分 : 在 行 为 人 没 有 预 见 到 结 果 时 , 关 键 要 看 “ 我 们 ( 社 会 公 众 ) 能 否 预 见 ”。 对 危 险 物 品 、 危 险 环 境 没 有 尽 到 妥 善 义 务 , 具 有 疏 忽 过 失 。

★2. 间 接 故 意 与 轻 信 过 失 的 区 分 : 先 看 认 识 程 度 , 再 看 防 果 措 施 、 经 验 。 结 果 发 生 概 率 小 , 是 过 失 ; 结 果 发 生 概 率 大 , 又 未 采 取 自 认 为 有 效 的 防 果 措 施 ( 或 者 没 有 客 观 依 据 避 免 结 果 发 生 ), 为 间 接 故 意 。

3. 故 意 、 过 失 是 行 为 当 时 对 既 遂 结 果 的 心 态 , 而 不 是 对 行 为 的 心 态 。 丢 失 枪 支 不 报 罪 、 滥 用 职 权 罪 的 故 意 是 对 行 为 的 心 态 。

4. 择 一 的 故 意 , 通 说 认 为 对 数 对 象 均 有 故 意 , 需 客 观 主 观 统 一 认 定 罪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