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贩赂犯罪
- ★1.为了“不当利益”(主观目的)有三种:内容违法、程序违法、不当竞争。
- 2.(1)想谋正当利益+送钱=无罪。(2)想谋不当利益+被勒索+没有实际获取=无罪。(3)想谋不当利益+主动送+有没有实际获取=行贿罪。
- 3.追诉前交待,一般只从、减;重大才减免。
- 4.客观上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行为 + 主观上对国工行贿故意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三节 贩赂犯罪
★1.为了“不当利益”(主观目的)有三种:内容违法、程序违法、不当竞争。
2.(1)想谋正当利益+送钱=无罪。(2)想谋不当利益+被勒索+没有实际获取=无罪。(3)想谋不当利益+主动送+有没有实际获取=行贿罪。
3.追诉前交待,一般只从、减;重大才减免。
4.客观上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行为 + 主观上对国工行贿故意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