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 法 第 107 条 刑 法 第 107 条 【 资 助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犯 罪 活 动 罪 】 境 内 外 机 构 、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资 助 实 施 本 章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 第 一 百 零 三 条 、 第 一 百 零 四 条 、 第 一 百 零 五 条 规 定 之 罪 的 , 对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 管 制 或 者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