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2条 【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 法 第 202 条 刑 法 第 202 条 【 抗 税 罪 】 以 暴 力 、 威 胁 方 法 拒 不 缴 纳 税 款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拒 缴 税 款 一 倍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罚 金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拒 缴 税 款 一 倍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罚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