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 法 第 247 条

刑 法 第 247 条

【 刑 讯 逼 供 罪 】【 暴 力 取 证 罪 】 司 法 工 作 人 员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 被 告 人 实 行 刑 讯 逼 供 或 者 使 用 暴 力 逼 取 证 人 证 言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致 人 伤 残 、 死 亡 的 , 依 照 本 法 第 二 百 三 十 四 条 、 第 二 百 三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定 罪 从 重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