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 法 第 263 条

刑 法 第 263 条

【 抢 劫 罪 】 以 暴 力 、 胁 迫 或 者 其 他 方 法 抢 劫 公 私 财 物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 一 ) 入 户 抢 劫 的 ;

( 二 ) 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上 抢 劫 的 ;

( 三 ) 抢 劫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

( 四 ) 多 次 抢 劫 或 者 抢 劫 数 额 巨 大 的 ;

( 五 ) 抢 劫 致 人 重 伤 、 死 亡 的 ;

( 六 ) 冒 充 军 警 人 员 抢 劫 的 ;

( 七 ) 持 枪 抢 劫 的 ;

( 八 ) 抢 劫 军 用 物 资 或 者 抢 险 、 救 灾 、 救 济 物 资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