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 法 第 351 条

刑 法 第 351 条

【 非 法 种 植 毒 品 原 植 物 罪 】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 大 麻 等 毒 品 原 植 物 的 , 一 律 强 制 铲 除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并 处 罚 金 :

( 一 ) 种 植 罂 粟 五 百 株 以 上 不 满 三 千 株 或 者 其 他 毒 品 原 植 物 数 量 较 大 的 ;

( 二 ) 经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后 又 种 植 的 ;

( 三 ) 抗 拒 铲 除 的 。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三 千 株 以 上 或 者 其 他 毒 品 原 植 物 数 量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或 者 其 他 毒 品 原 植 物 , 在 收 获 前 自 动 铲 除 的 , 可 以 免 除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