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70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 法 第 370 条

刑 法 第 370 条

【 故 意 提 供 不 合 格 武 器 装 备 、 军 事 设 施 罪 】 明 知 是 不 合 格 的 武 器 装 备 、 军 事 设 施 而 提 供 给 武 装 部 队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 过 失 提 供 不 合 格 武 器 装 备 、 军 事 设 施 罪 】 过 失 犯 前 款 罪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造 成 特 别 严 重 后 果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单 位 犯 第 一 款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