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95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刑 法 第 395 条

刑 法 第 395 条

【 巨 额 财 产 来 源 不 明 罪 】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财 产 、 支 出 明 显 超 过 合 法 收 入 , 差 额 巨 大 的 , 可 以 责 令 该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说 明 来 源 , 不 能 说 明 来 源 的 , 差 额 部 分 以 非 法 所 得 论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差 额 特 别 巨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财 产 的 差 额 部 分 予 以 追 缴 。

【 隐 瞒 境 外 存 款 罪 】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在 境 外 的 存 款 , 应 当 依 照 国 家 规 定 申 报 。 数 额 较 大 、 隐 瞒 不 报 的 , 处 二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情 节 较 轻 的 , 由 其 所 在 单 位 或 者 上 级 主 管 机 关 酌 情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