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44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 法 第 44 条 刑 法 第 44 条 【 拘 役 刑 期 的 计 算 和 折 抵 】 拘 役 的 刑 期 , 从 判 决 执 行 之 日 起 计 算 ; 判 决 执 行 以 前 先 行 羁 押 的 , 羁 押 一 日 折 抵 刑 期 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