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2年刑事审判案例卷)》:安军文等徇私枉法案[1]】被告人安军文等五人,均为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在担任旅客列车乘警期间,在明知列车发生旅客财物被盗案件的情况下,3次收受盗窃分子丁玉良等人送给的盗窃所得赃款6000余元,不履行公安人员的侦查职责,对丁玉良等人予以包庇。将犯罪嫌疑人放走,瞒案未上报。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2年刑事审判案例卷)》:安军文等徇私枉法案[1]】被告人安军文等五人,均为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在担任旅客列车乘警期间,在明知列车发生旅客财物被盗案件的情况下,3次收受盗窃分子丁玉良等人送给的盗窃所得赃款6000余元,不履行公安人员的侦查职责,对丁玉良等人予以包庇。将犯罪嫌疑人放走,瞒案未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