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刑法总论中的罪数规则
- 两个实行行为触犯两罪,同一对象、同一类法益,前行为已作评价(禁止重复评价)
- 1.事前行为、事后行为针对同一对象,侵害同一类法益,如果认定为数罪会重复评价。
- 2.通常表现形式(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兑现,两行为触犯两罪,会重复评价的):财产犯罪后,对赃物持有、处分、毁坏;非法取得财产凭证、单据、票据后,为实现价值而兑现;违禁品犯罪后又持有该违禁品;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兑现,可能会重复评价的情况。

第三节 刑法总论中的罪数规则

两个实行行为触犯两罪,同一对象、同一类法益,前行为已作评价(禁止重复评价)

1.事前行为、事后行为针对同一对象,侵害同一类法益,如果认定为数罪会重复评价。

2.通常表现形式(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兑现,两行为触犯两罪,会重复评价的):财产犯罪后,对赃物持有、处分、毁坏;非法取得财产凭证、单据、票据后,为实现价值而兑现;违禁品犯罪后又持有该违禁品;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兑现,可能会重复评价的情况。

刑 法 上 10-3 考 点 : 刑 法 总 论 中 的 罪 数 规 则 _4

第 三 节 刑 法 总 论 中 的 罪 数 规 则

两 个 实 行 行 为 触 犯 两 罪 , 同 一 对 象 、 同 一 类 法 益 , 前 行 为 已 作 评 价 ( 禁 止 重 复 评 价 )

1. 事 前 行 为 、 事 后 行 为 针 对 同 一 对 象 , 侵 害 同 一 类 法 益 , 如 果 认 定 为 数 罪 会 重 复 评 价 。

2. 通 常 表 现 形 式 ( 犯 罪 后 对 赃 物 的 处 置 、 兑 现 , 两 行 为 触 犯 两 罪 , 会 重 复 评 价 的 ): 财 产 犯 罪 后 , 对 赃 物 持 有 、 处 分 、 毁 坏 ; 非 法 取 得 财 产 凭 证 、 单 据 、 票 据 后 , 为 实 现 价 值 而 兑 现 ; 违 禁 品 犯 罪 后 又 持 有 该 违 禁 品 ; 犯 罪 后 对 赃 物 的 处 置 、 兑 现 , 可 能 会 重 复 评 价 的 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