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分类法:正犯与共犯【帮助犯、教唆犯】(定罪之用)
- 1.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从属说:共犯的客观行为,从属于正犯行为。
- 2.共犯(教唆犯、帮助犯)的罪名 = 正犯的实行行为 + 共犯人的故意。
- 3.教唆犯 = 教唆行为(制造正犯新犯意、提高犯意) + 教唆故意 + 被教唆者系正犯。
- 4.欺诈教唆(未遂的教唆):教唆者明知结果不能发生仍然教唆。(1)结果确未发生,实行者未遂,教唆者无罪(不能犯);(2)结果发生,教唆者成立教唆犯。
- 5.帮助犯 = 帮助行为(对正犯行为客观促进) + 帮助故意 + 被帮助者系正犯。
- 6.中立帮助行为:紧迫性地促进实行(实行者可借此即刻侵害法益),可成立帮助犯。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分类法:正犯与共犯【帮助犯、教唆犯】(定罪之用)

1.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从属说:共犯的客观行为,从属于正犯行为。

2.共犯(教唆犯、帮助犯)的罪名 = 正犯的实行行为 + 共犯人的故意。

3.教唆犯 = 教唆行为(制造正犯新犯意、提高犯意) + 教唆故意 + 被教唆者系正犯。

4.欺诈教唆(未遂的教唆):教唆者明知结果不能发生仍然教唆。(1)结果确未发生,实行者未遂,教唆者无罪(不能犯);(2)结果发生,教唆者成立教唆犯。

5.帮助犯 = 帮助行为(对正犯行为客观促进) + 帮助故意 + 被帮助者系正犯。

6.中立帮助行为:紧迫性地促进实行(实行者可借此即刻侵害法益),可成立帮助犯。

刑 法 上 8-3 考 点 : 共 同 犯 罪 人 的 分 工 分 类 法 : 正 犯 与 共 犯 【 帮 助 犯 、 教 唆 犯 】( 定 罪 之 用 )_2

第 三 节 共 同 犯 罪 人 的 分 工 分 类 法 : 正 犯 与 共 犯 【 帮 助 犯 、 教 唆 犯 】( 定 罪 之 用 )

1. 共 犯 ( 教 唆 犯 、 帮 助 犯 ) 从 属 说 : 共 犯 的 客 观 行 为 , 从 属 于 正 犯 行 为 。

2. 共 犯 ( 教 唆 犯 、 帮 助 犯 ) 的 罪 名 = 正 犯 的 实 行 行 为 + 共 犯 人 的 故 意 。

3. 教 唆 犯 = 教 唆 行 为 ( 制 造 正 犯 新 犯 意 、 提 高 犯 意 ) + 教 唆 故 意 + 被 教 唆 者 系 正 犯 。

4. 欺 诈 教 唆 ( 未 遂 的 教 唆 ): 教 唆 者 明 知 结 果 不 能 发 生 仍 然 教 唆 。(1) 结 果 确 未 发 生 , 实 行 者 未 遂 , 教 唆 者 无 罪 ( 不 能 犯 );(2) 结 果 发 生 , 教 唆 者 成 立 教 唆 犯 。

5. 帮 助 犯 = 帮 助 行 为 ( 对 正 犯 行 为 客 观 促 进 ) + 帮 助 故 意 + 被 帮 助 者 系 正 犯 。

6. 中 立 帮 助 行 为 : 紧 迫 性 地 促 进 实 行 ( 实 行 者 可 借 此 即 刻 侵 害 法 益 ), 可 成 立 帮 助 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