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 买卖商品、提供服务(包括强行借贷)、投标拍卖、股份债权,强迫退出,都是交易。价金悬殊,那是抢劫。
- 1.暴力、威胁手段。暴力可以包容致人轻伤,强迫交易致人轻伤的,仍按强迫交易罪论处;强迫交易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原理为: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 [1] AC [2] ACD
- 2.五种强迫交易行为。违背对方交易者的交易意愿(不愿交易、不愿按此价格交易、不愿以此交易方式交易、不愿与此人交易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借贷的,属于强迫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
- 3.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交易是否真实、价金是否悬殊。(1)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的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买卖商品、提供服务(包括强行借贷)、投标拍卖、股份债权,强迫退出,都是交易。价金悬殊,那是抢劫。
1.暴力、威胁手段。暴力可以包容致人轻伤,强迫交易致人轻伤的,仍按强迫交易罪论处;强迫交易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原理为: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1] AC [2] ACD
2.五种强迫交易行为。违背对方交易者的交易意愿(不愿交易、不愿按此价格交易、不愿以此交易方式交易、不愿与此人交易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借贷的,属于强迫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
3.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交易是否真实、价金是否悬殊。(1)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的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