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20条之1

【帮助恐怖活动罪】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 法 第 120 条 之 1

刑 法 第 120 条 之 1

【 帮 助 恐 怖 活 动 罪 】 资 助 恐 怖 活 动 组 织 、 实 施 恐 怖 活 动 的 个 人 的 , 或 者 资 助 恐 怖 活 动 培 训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 管 制 或 者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 并 处 罚 金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为 恐 怖 活 动 组 织 、 实 施 恐 怖 活 动 或 者 恐 怖 活 动 培 训 招 募 、 运 送 人 员 的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单 位 犯 前 两 款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