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 法 第 236 条

刑 法 第 236 条

【 强 奸 罪 】 以 暴 力 、 胁 迫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强 奸 妇 女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奸 淫 不 满 十 四 周 岁 的 幼 女 的 , 以 强 奸 论 , 从 重 处 罚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 一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情 节 恶 劣 的 ;

( 二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多 人 的 ;

( 三 ) 在 公 共 场 所 当 众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的 ;

( 四 ) 二 人 以 上 轮 奸 的 ;

( 五 ) 奸 淫 不 满 十 周 岁 的 幼 女 或 者 造 成 幼 女 伤 害 的 ;

( 六 ) 致 使 被 害 人 重 伤 、 死 亡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