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1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 法 第 271 条

刑 法 第 271 条

【 职 务 侵 占 罪 】 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将 本 单 位 财 物 非 法 占 为 己 有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 贪 污 罪 】 国 有 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国 有 单 位 中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员 和 国 有 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国 有 单 位 委 派 到 非 国 有 公 司 、 企 业 以 及 其 他 单 位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员 有 前 款 行 为 的 , 依 照 本 法 第 三 百 八 十 二 条 、 第 三 百 八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定 罪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