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41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 法 第 341 条
刑 法 第 341 条
【 危 害 珍 贵 、 濒 危 野 生 动 物 罪 】 非 法 猎 捕 、 杀 害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珍 贵 、 濒 危 野 生 动 物 的 , 或 者 非 法 收 购 、 运 输 、 出 售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珍 贵 、 濒 危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制 品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罚 金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 非 法 狩 猎 罪 】 违 反 狩 猎 法 规 , 在 禁 猎 区 、 禁 猎 期 或 者 使 用 禁 用 的 工 具 、 方 法 进 行 狩 猎 ,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 情 节 严 重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 管 制 或 者 罚 金 。
【 非 法 猎 捕 、 收 购 、 运 输 、 出 售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罪 】 违 反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管 理 法 规 , 以 食 用 为 目 的 非 法 猎 捕 、 收 购 、 运 输 、 出 售 第 一 款 规 定 以 外 的 在 野 外 环 境 自 然 生 长 繁 殖 的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 情 节 严 重 的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