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413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 法 第 413 条

刑 法 第 413 条

【 动 植 物 检 疫 徇 私 舞 弊 罪 】 动 植 物 检 疫 机 关 的 检 疫 人 员 徇 私 舞 弊 , 伪 造 检 疫 结 果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 动 植 物 检 疫 失 职 罪 】 前 款 所 列 人 员 严 重 不 负 责 任 , 对 应 当 检 疫 的 检 疫 物 不 检 疫 , 或 者 延 误 检 疫 出 证 、 错 误 出 证 , 致 使 国 家 利 益 遭 受 重 大 损 失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