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笔记1-1:刑法解释
知识点: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形式区分在于是否超过文义的最大范围、是否超出一般公众的预测可能性。更务实的区分方法:解释结论与刑法字词之间是并列关系(两概念地位平等)则为类推解释;是包容关系(勉强可以包容进来)则为扩大解释。例如信用卡诈骗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含借记卡,系包容关系,属于扩大解释。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含男性,系并列关系,属于类推解释。缩小解释若限缩了刑法保护的利益范围,则为刑法所不允许。
典型案例: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的解释
将”伪造货币”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是否属于类推解释?需区分情况:一般情形下二者非并列关系,不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但当刑法将伪造与变造行为并列规定为不同罪名(第170条伪造货币罪、第173条变造货币罪)时,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就构成法律禁止的类推解释。关键在于两概念是否被立法者作为对立的不同类行为并列。
知识点:当然解释的适用规则
当然解释指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或将下位概念解释进上位概念。体系解释要求前后协调、逻辑一致,但并不要求相同字词在不同地方做相同含义的解释。同类解释规则是体系解释的次位规则,指对并列、同位、同类概念进行性质相同的解释,适用于兜底条款如”其他”、“等的解释。
典型案例:婚内强奸与抢劫婴儿
婚内强奸问题:正常婚姻状况下(如白俊峰案),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系特别的责任阻却事由;不正常婚姻状况下(如王卫明案),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可构成强奸罪。抢劫婴儿问题:抢劫婴儿比抢劫财物更严重,但抢劫罪对象是财物,将婴儿解释为财物系类推解释,不构成抢劫罪,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
知识点:犯罪中止”或者”应解释为”并且”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其中的”或者”应解释为”并且”。即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求自动放弃犯罪,还要求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将两个条件理解为选择关系会导致部分情形下仅”放弃”而无”防止”的行为也被认定为中止,违背立法目的。
典型案例:制造大炮案——类推解释的边界
将制造大炮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危害性确实更大,举轻以明重,看似当然解释。但罪行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大炮与枪支系不同类事物,是并列关系范畴,枪支不能包容大炮。并列关系属于类推而非扩大解释,故该认定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制造大炮行为应认定为无罪。当然,制造炮弹可构成非法制造弹药罪。
知识点:文义解释与论理解释
所有刑法解释应先从文义解释开始,但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在位阶上都具有决定性。论理解释指平义解释以外的其他解释方法,如将”倒卖”解释为出售,超出倒卖平义(先低价买入后高价卖出),属于扩大解释。“货币”的文义包括所有国家货币,解释为不包括生肖纪念币,结论小于文义,系缩小解释。按语法解释要求,“体罚、虐待”应解释为体罚或者虐待。
知识点:主观目的解释与客观目的解释
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立法者立法时的立法目的解释,而非按行为人主观想法解释。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按照当前社会公众理解的法条目的来解释。法官针对个案解释,因不具有普适效力且非有权机关作出,属于无权解释,而非有权解释。
知识点:刑法解释的基本规则
刑法解释有五项基本规则:一,形式上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二,解释技巧上对同一刑法用语只能有一种解释(平义/缩小/扩大)。三,解释理由上可采用多种理由得出同一结论。四,解释技巧与结论正确性无关,扩大、缩小、平义均可能错误。五,结论正确性判断上目的解释与文理解释具有决定性,正确结论需符合法条目的且不突破最大文义。因此,“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