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笔记 2-2:构成要件要素及其分类

一、客观要素与主观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


二、客观要素的特殊情形

刑事责任年龄、能力虽属责任要素,但其认定是客观的,系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三、积极要素与消极要素

积极的、正面的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四、成文要素与不成文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五、记述要素与规范要素

从裁判者(法官)的立场来看:

  •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事实,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素。
  •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为了确定构成要件要素,需要裁判者的评价活动,需要裁判者的补充的价值判断的要素。

规范要素包括四类

  1. 价值相关概念(好坏)
  2. 社会意义概念(社会功能)
  3. 纯粹法律概念(法律创设)
  4. 经验概念(模糊的经验感觉等)

六、重要辨析与案例

毒品:无需裁判者进行规范评价,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错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注意不要被”认识错误”这个表述误导。


行贿罪与受贿罪对比

  • 行贿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定位为行为人主观目的要素,系主观要素
  •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客观要素,客观上有承诺即可
刑 法 笔 记 2-2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及 其 分 类

刑 法 笔 记 2-2: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及 其 分 类

一 、 客 观 要 素 与 主 观 要 素

说 明 行 为 外 部 的 、 客 观 方 面 的 要 素 , 即 为 客 观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如 行 为 、 结 果 、 行 为 对 象 等 。 表 明 行 为 人 内 心 的 主 观 方 面 的 要 素 , 即 为 主 观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如 故 意 、 过 失 、 目 的 、 动 机 等 。


二 、 客 观 要 素 的 特 殊 情 形

刑 事 责 任 年 龄 、 能 力 虽 属 责 任 要 素 , 但 其 认 定 是 客 观 的 , 系 客 观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三 、 积 极 要 素 与 消 极 要 素

积 极 的 、 正 面 的 表 明 成 立 犯 罪 必 须 具 备 的 要 素 , 是 积 极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否 定 犯 罪 性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是 消 极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四 、 成 文 要 素 与 不 成 文 要 素

成 文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刑 法 明 文 规 定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不 成 文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刑 法 》 条 文 表 面 上 没 有 明 文 规 定 , 但 根 据 《 刑 法 》 条 文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 刑 法 》 条 文 对 相 关 要 素 的 描 述 所 确 定 的 , 成 立 犯 罪 所 必 须 具 备 的 要 素 。


五 、 记 述 要 素 与 规 范 要 素

从 裁 判 者 ( 法 官 ) 的 立 场 来 看 :

  • 记 述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对 于 与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相 对 应 的 事 实 , 只 需 要 进 行 事 实 判 断 、 知 觉 的 、 认 识 的 活 动 即 可 确 定 的 要 素 。
  • 规 范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为 了 确 定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需 要 裁 判 者 的 评 价 活 动 , 需 要 裁 判 者 的 补 充 的 价 值 判 断 的 要 素 。

规 范 要 素 包 括 四 类

  1. 价 值 相 关 概 念 ( 好 坏 )
  2. 社 会 意 义 概 念 ( 社 会 功 能 )
  3. 纯 粹 法 律 概 念 ( 法 律 创 设 )
  4. 经 验 概 念 ( 模 糊 的 经 验 感 觉 等 )

六 、 重 要 辨 析 与 案 例

毒 品 : 无 需 裁 判 者 进 行 规 范 评 价 , 为 记 述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诈 骗 罪 中 的 被 害 人 错 误 : 被 害 人 基 于 错 误 认 识 处 分 财 产 , 是 诈 骗 罪 中 的 客 观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不 成 文 的 构 成 要 件 要 素 。 注 意 不 要 被 ” 认 识 错 误 ” 这 个 表 述 误 导 。


行 贿 罪 与 受 贿 罪 对 比

  • 行 贿 罪 中 的 ” 为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 定 位 为 行 为 人 主 观 目 的 要 素 , 系 主 观 要 素
  • 受 贿 罪 中 的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客 观 要 素 , 客 观 上 有 承 诺 即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