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笔记4-4:具体罪名故意的成立条件和认识要素内容
成立故意需认识到客观不法要素(质的要素),尤其需认识到结果、对象、身份要素等,同时需认识到不具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违法阻却事由。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必要认识要素,但对于淫秽物品,行为人不仅需认识到物品本身,还需认识到其淫秽性,否则不成立相关故意。
故意认识要素中事实认识与违法性认识应予区分。客观不法层面:盗窃罪对象为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他人所有的财物,只要秘密取走他人占有之物即可成为盗窃罪对象。主观责任层面: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即可成立盗窃故意,不要求认识到财物为他人所有。
刑 法 笔 记 4-4 具 体 罪 名 故 意 的 成 立 条 件 和 认 识 要 素 内 容
刑 法 笔 记 4-4: 具 体 罪 名 故 意 的 成 立 条 件 和 认 识 要 素 内 容
成 立 故 意 需 认 识 到 客 观 不 法 要 素 ( 质 的 要 素 ), 尤 其 需 认 识 到 结 果 、 对 象 、 身 份 要 素 等 , 同 时 需 认 识 到 不 具 有 正 当 防 卫 、 紧 急 避 险 等 违 法 阻 却 事 由 。 违 法 性 认 识 不 是 故 意 的 必 要 认 识 要 素 , 但 对 于 淫 秽 物 品 , 行 为 人 不 仅 需 认 识 到 物 品 本 身 , 还 需 认 识 到 其 淫 秽 性 , 否 则 不 成 立 相 关 故 意 。
故 意 认 识 要 素 中 事 实 认 识 与 违 法 性 认 识 应 予 区 分 。 客 观 不 法 层 面 : 盗 窃 罪 对 象 为 他 人 占 有 的 财 物 而 非 他 人 所 有 的 财 物 , 只 要 秘 密 取 走 他 人 占 有 之 物 即 可 成 为 盗 窃 罪 对 象 。 主 观 责 任 层 面 : 只 要 行 为 人 认 识 到 对 象 是 他 人 占 有 的 财 物 , 即 可 成 立 盗 窃 故 意 , 不 要 求 认 识 到 财 物 为 他 人 所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