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笔记5-4其他违法排除事由

一、特殊正当防卫:武装叛乱、暴乱罪

要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7条 适用情形:武装叛乱、暴乱罪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二、义务冲突:律师职务行为

要点

行为特征:律师在法庭上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 性质认定:属于义务冲突,即正当职务行为与保护隐私的义务冲突,不是紧急避险

三、因果关系中断:追赶摩托车案

【案例】: 追赶抢劫犯的摩托车,摩托车撞到护栏导致劫匪死亡。


【解析】

  1. 因果关系判断:死亡结果与追赶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摩托车撞护栏属于独立事件
  2. 行为性质认定:追赶行为不是危害行为,不符合构成要件,不具刑事违法性
  3. 法律效果:无需认定是否正当防卫

要点

核心原则: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实践意义:并非所有致死结果都构成犯罪,需严格审查因果关系


四、行政违法与正当防卫:邻居卖淫案

【案例】: 发现邻居在家中卖淫,将邻居家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

【解析】

  1. 起因条件方面:卖淫是行政违法行为。如依违法性一元论(刑事违法、民法违法、行政违法本质相同),行政违法也属《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制止可构成正当防卫,符合起因条件
  2. 防卫对象条件方面:正当防卫被限定为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财产的防卫一般要求是犯罪工具等与不法侵害行为有关联的财物。砸坏防盗门不是对不法侵害本身进行制止,不符合防卫对象要件
  3. 定性结论:不属于正当防卫,亦不属迫不得已的紧急避险

要点一

违法性一元论:刑事违法、民法违法、行政违法本质相同,行政违法行为也属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

要点二

防卫对象要件:防卫对象原则上应是不法侵害人本人,财产防卫一般限于犯罪工具等与不法侵害有关联的财物

要点三

排除正当防卫:即使存在行政违法,若不符合防卫对象要件,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五、防卫过当:偷越国边境案

【案例】: 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人打成重伤。

【解析】

  1. 不法侵害认定:偷越国边境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 防卫限度判断:将人打成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3. 定性结论:系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

要点

防卫过当标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造成重伤结果通常被认为超出必要限度。

刑 法 笔 记 5-4 其 他 违 法 排 除 事 由

刑 法 笔 记 5-4 其 他 违 法 排 除 事 由

一 、 特 殊 正 当 防 卫 : 武 装 叛 乱 、 暴 乱 罪

要 点

法 律 依 据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 公 安 部 关 于 依 法 适 用 正 当 防 卫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 第 17 条 适 用 情 形 : 武 装 叛 乱 、 暴 乱 罪 既 严 重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 也 严 重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 可 以 实 行 特 殊 正 当 防 卫 。


二 、 义 务 冲 突 : 律 师 职 务 行 为

要 点

行 为 特 征 : 律 师 在 法 庭 上 为 维 护 被 告 人 合 法 权 益 , 不 得 已 泄 露 他 人 隐 私 性 质 认 定 : 属 于 义 务 冲 突 , 即 正 当 职 务 行 为 与 保 护 隐 私 的 义 务 冲 突 , 不 是 紧 急 避 险

三 、 因 果 关 系 中 断 : 追 赶 摩 托 车 案

【 案 例 】: 追 赶 抢 劫 犯 的 摩 托 车 , 摩 托 车 撞 到 护 栏 导 致 劫 匪 死 亡 。


【 解 析 】

  1.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 死 亡 结 果 与 追 赶 行 为 没 有 因 果 关 系 , 摩 托 车 撞 护 栏 属 于 独 立 事 件
  2. 行 为 性 质 认 定 : 追 赶 行 为 不 是 危 害 行 为 , 不 符 合 构 成 要 件 , 不 具 刑 事 违 法 性
  3. 法 律 效 果 : 无 需 认 定 是 否 正 当 防 卫

要 点

核 心 原 则 : 危 害 行 为 与 危 害 结 果 之 间 必 须 有 因 果 关 系 实 践 意 义 : 并 非 所 有 致 死 结 果 都 构 成 犯 罪 , 需 严 格 审 查 因 果 关 系


四 、 行 政 违 法 与 正 当 防 卫 : 邻 居 卖 淫 案

【 案 例 】: 发 现 邻 居 在 家 中 卖 淫 , 将 邻 居 家 防 盗 门 砸 坏 , 阻 止 其 卖 淫 。

【 解 析 】

  1. 起 因 条 件 方 面 : 卖 淫 是 行 政 违 法 行 为 。 如 依 违 法 性 一 元 论 ( 刑 事 违 法 、 民 法 违 法 、 行 政 违 法 本 质 相 同 ), 行 政 违 法 也 属 《 刑 法 》 第 20 条 正 当 防 卫 起 因 的 ” 不 法 侵 害 ”, 制 止 可 构 成 正 当 防 卫 , 符 合 起 因 条 件
  2. 防 卫 对 象 条 件 方 面 : 正 当 防 卫 被 限 定 为 制 止 不 法 侵 害 的 行 为 , 对 财 产 的 防 卫 一 般 要 求 是 犯 罪 工 具 等 与 不 法 侵 害 行 为 有 关 联 的 财 物 。 砸 坏 防 盗 门 不 是 对 不 法 侵 害 本 身 进 行 制 止 , 不 符 合 防 卫 对 象 要 件
  3. 定 性 结 论 : 不 属 于 正 当 防 卫 , 亦 不 属 迫 不 得 已 的 紧 急 避 险

要 点 一

违 法 性 一 元 论 : 刑 事 违 法 、 民 法 违 法 、 行 政 违 法 本 质 相 同 , 行 政 违 法 行 为 也 属 正 当 防 卫 中 的 ” 不 法 侵 害 ”

要 点 二

防 卫 对 象 要 件 : 防 卫 对 象 原 则 上 应 是 不 法 侵 害 人 本 人 , 财 产 防 卫 一 般 限 于 犯 罪 工 具 等 与 不 法 侵 害 有 关 联 的 财 物

要 点 三

排 除 正 当 防 卫 : 即 使 存 在 行 政 违 法 , 若 不 符 合 防 卫 对 象 要 件 , 也 不 能 认 定 为 正 当 防 卫


五 、 防 卫 过 当 : 偷 越 国 边 境 案

【 案 例 】: 将 正 在 偷 越 国 边 境 的 人 打 成 重 伤 。

【 解 析 】

  1. 不 法 侵 害 认 定 : 偷 越 国 边 境 属 于 行 政 违 法 行 为
  2. 防 卫 限 度 判 断 : 将 人 打 成 重 伤 明 显 超 过 必 要 限 度
  3. 定 性 结 论 : 系 防 卫 过 当 , 不 是 正 当 防 卫

要 点

防 卫 过 当 标 准 : 正 当 防 卫 明 显 超 过 必 要 限 度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的 , 构 成 防 卫 过 当 。 造 成 重 伤 结 果 通 常 被 认 为 超 出 必 要 限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