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提示:合同分类
【特别提示】就考试而言,这组分类涉及的主要考点是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无名合同除可以适用合同总则的一般规定外,还可类推适用与其最相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定。在此出题方式之下,考生首先需要识别出无名合同,然后需要寻找与题中合同最相类似的有名合同是哪个,最后可能还需要将此有名合同的某条规范适用于该无名合同。例如,如题中出现“甲无偿提供住房给乙居住,乙为甲无偿做家务”的合同安排,则考生须意识到此为无名合同,但就甲提供住房给乙居住这一点而言,类似房屋租赁合同(乙以劳务冲抵租金),如果题中要求回答在居住期间设施损坏由谁负责维修的问题,则考生须遵循以下思路:根据《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第712条),在无特别约定时,应由出租人负责修缮租赁物;本题虽非租赁合同,但却与租赁最相类似,故可适用租赁合同上的规定,最终得出应由甲负责修缮的结论。
12-2提示:要约承诺规则
【提示】
针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所确定的缔约义务的情形,《民法典》第495条仅规定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未明确该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关于预约合同当事人
能否请求预约合同的实际履行(即请求本约的订立)之问题,理论上存在争议。多数意见认为,订立本约,应属于《民法典》580条第1款所称“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的情形,故仅能主张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而不能请求继续履行。
另外,《合同编通则解释》对预约合同的认定、效力及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等作出规定,应予以重点关注。
民 法 12-2 提 示
12-2 提 示 : 合 同 分 类
【 特 别 提 示 】 就 考 试 而 言 , 这 组 分 类 涉 及 的 主 要 考 点 是 无 名 合 同 的 法 律 适 用 。 无 名 合 同 除 可 以 适 用 合 同 总 则 的 一 般 规 定 外 , 还 可 类 推 适 用 与 其 最 相 类 似 的 有 名 合 同 的 规 定 。 在 此 出 题 方 式 之 下 , 考 生 首 先 需 要 识 别 出 无 名 合 同 , 然 后 需 要 寻 找 与 题 中 合 同 最 相 类 似 的 有 名 合 同 是 哪 个 , 最 后 可 能 还 需 要 将 此 有 名 合 同 的 某 条 规 范 适 用 于 该 无 名 合 同 。 例 如 , 如 题 中 出 现 “ 甲 无 偿 提 供 住 房 给 乙 居 住 , 乙 为 甲 无 偿 做 家 务 ” 的 合 同 安 排 , 则 考 生 须 意 识 到 此 为 无 名 合 同 , 但 就 甲 提 供 住 房 给 乙 居 住 这 一 点 而 言 , 类 似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 乙 以 劳 务 冲 抵 租 金 ), 如 果 题 中 要 求 回 答 在 居 住 期 间 设 施 损 坏 由 谁 负 责 维 修 的 问 题 , 则 考 生 须 遵 循 以 下 思 路 : 根 据 《 民 法 典 》 有 关 租 赁 合 同 的 相 关 规 定 ( 第 712 条 ), 在 无 特 别 约 定 时 , 应 由 出 租 人 负 责 修 缮 租 赁 物 ; 本 题 虽 非 租 赁 合 同 , 但 却 与 租 赁 最 相 类 似 , 故 可 适 用 租 赁 合 同 上 的 规 定 , 最 终 得 出 应 由 甲 负 责 修 缮 的 结 论 。
12-2 提 示 : 要 约 承 诺 规 则
【 提 示 】
针 对 当 事 人 一 方 不 履 行 预 约 合 同 所 确 定 的 缔 约 义 务 的 情 形 ,《 民 法 典 》 第 495 条 仅 规 定 对 方 可 请 求 其 承 担 预 约 合 同 的 违 约 责 任 , 而 未 明 确 该 违 约 责 任 的 具 体 形 态 。 关 于 预 约 合 同 当 事 人
能 否 请 求 预 约 合 同 的 实 际 履 行 ( 即 请 求 本 约 的 订 立 ) 之 问 题 , 理 论 上 存 在 争 议 。 多 数 意 见 认 为 , 订 立 本 约 , 应 属 于 《 民 法 典 》580 条 第 1 款 所 称 “ 债 务 的 标 的 不 适 合 强 制 履 行 ” 的 情 形 , 故 仅 能 主 张 违 反 预 约 合 同 的 损 害 赔 偿 , 而 不 能 请 求 继 续 履 行 。
另 外 ,《 合 同 编 通 则 解 释 》 对 预 约 合 同 的 认 定 、 效 力 及 违 反 预 约 的 违 约 责 任 等 作 出 规 定 , 应 予 以 重 点 关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