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提示:宣告失踪法律效果

【提示】

死亡日期的认定问题,既可作为客观题的一个独立选项,也可与继承问题结合考核(相互具有继承关系的人之间何人先死的问题,最终涉及代位继承或转继承问题)。例如,甲2016年10月因意外下落不明,甲父2019年死亡;经甲妻申请,法院于2020年12月宣告甲死亡。此种情形,应判定甲先于甲父死亡,甲的子女可代位继承甲父的遗产。

2-4提示:宣告死亡日期

【提示】

宣告死亡是本章最为重要的考点之一。为方便考生识记相关考点,可设问答如下:

问题解答
申请人有无顺序要求?无(但需注意《总则编解释》第16条)
宣告死亡如何确定死亡日期?通常为判决作出之日,意外事件情形为意外事件发生日
实际生存的,法律行为效力是否受死亡宣告影响?不受影响(《民法典》第49条)
死亡宣告撤销对婚姻关系产生哪些影响?自动恢复,但配偶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恢复的除外
死亡撤销是否使之前的收养无效?收养不因未经失踪人同意而无效
死亡撤销的财产后果有哪些?返还、适当补偿、恶意者负赔偿之责
民 法 2-4 提 示

2-4 提 示 : 宣 告 失 踪 法 律 效 果

【 提 示 】

死 亡 日 期 的 认 定 问 题 , 既 可 作 为 客 观 题 的 一 个 独 立 选 项 , 也 可 与 继 承 问 题 结 合 考 核 ( 相 互 具 有 继 承 关 系 的 人 之 间 何 人 先 死 的 问 题 , 最 终 涉 及 代 位 继 承 或 转 继 承 问 题 )。 例 如 , 甲 2016 年 10 月 因 意 外 下 落 不 明 , 甲 父 2019 年 死 亡 ; 经 甲 妻 申 请 , 法 院 于 2020 年 12 月 宣 告 甲 死 亡 。 此 种 情 形 , 应 判 定 甲 先 于 甲 父 死 亡 , 甲 的 子 女 可 代 位 继 承 甲 父 的 遗 产 。

2-4 提 示 : 宣 告 死 亡 日 期

【 提 示 】

宣 告 死 亡 是 本 章 最 为 重 要 的 考 点 之 一 。 为 方 便 考 生 识 记 相 关 考 点 , 可 设 问 答 如 下 :

问 题 解 答
申 请 人 有 无 顺 序 要 求 ? 无 ( 但 需 注 意 《 总 则 编 解 释 》 第 16 条 )
宣 告 死 亡 如 何 确 定 死 亡 日 期 ? 通 常 为 判 决 作 出 之 日 , 意 外 事 件 情 形 为 意 外 事 件 发 生 日
实 际 生 存 的 , 法 律 行 为 效 力 是 否 受 死 亡 宣 告 影 响 ? 不 受 影 响 (《 民 法 典 》 第 49 条 )
死 亡 宣 告 撤 销 对 婚 姻 关 系 产 生 哪 些 影 响 ? 自 动 恢 复 , 但 配 偶 再 婚 或 书 面 声 明 不 愿 恢 复 的 除 外
死 亡 撤 销 是 否 使 之 前 的 收 养 无 效 ? 收 养 不 因 未 经 失 踪 人 同 意 而 无 效
死 亡 撤 销 的 财 产 后 果 有 哪 些 ? 返 还 、 适 当 补 偿 、 恶 意 者 负 赔 偿 之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