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88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 法 典 第 1088 条

民 法 典 第 1088 条

【 离 婚 经 济 补 偿 】 夫 妻 一 方 因 抚 育 子 女 、 照 料 老 年 人 、 协 助 另 一 方 工 作 等 负 担 较 多 义 务 的 , 离 婚 时 有 权 向 另 一 方 请 求 补 偿 , 另 一 方 应 当 给 予 补 偿 。 具 体 办 法 由 双 方 协 议 ; 协 议 不 成 的 , 由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