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32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 法 典 第 1132 条 民 法 典 第 1132 条 【 继 承 处 理 方 式 】 继 承 人 应 当 本 着 互 谅 互 让 、 和 睦 团 结 的 精 神 , 协 商 处 理 继 承 问 题 。 遗 产 分 割 的 时 间 、 办 法 和 份 额 , 由 继 承 人 协 商 确 定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以 由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调 解 或 者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