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90条

【丧失意识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 法 典 第 1190 条

民 法 典 第 1190 条

【 丧 失 意 识 侵 权 责 任 】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对 自 己 的 行 为 暂 时 没 有 意 识 或 者 失 去 控 制 造 成 他 人 损 害 有 过 错 的 , 应 当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 没 有 过 错 的 , 根 据 行 为 人 的 经 济 状 况 对 受 害 人 适 当 补 偿 。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因 醉 酒 、 滥 用 麻 醉 药 品 或 者 精 神 药 品 对 自 己 的 行 为 暂 时 没 有 意 识 或 者 失 去 控 制 造 成 他 人 损 害 的 , 应 当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