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36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 法 典 第 136 条 民 法 典 第 136 条 【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的 生 效 时 间 】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自 成 立 时 生 效 , 但 是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当 事 人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行 为 人 非 依 法 律 规 定 或 者 未 经 对 方 同 意 ,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或 者 解 除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