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32条

【处分非因民事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民 法 典 第 232 条

民 法 典 第 232 条

【 处 分 非 因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享 有 的 不 动 产 物 权 】 处 分 依 照 本 节 规 定 享 有 的 不 动 产 物 权 ,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需 要 办 理 登 记 的 , 未 经 登 记 , 不 发 生 物 权 效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