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66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 法 典 第 366 条

民 法 典 第 366 条

【 居 住 权 的 定 义 】 居 住 权 人 有 权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 对 他 人 的 住 宅 享 有 占 有 、 使 用 的 用 益 物 权 , 以 满 足 生 活 居 住 的 需 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