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04条 【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民 法 典 第 404 条 民 法 典 第 404 条 【 动 产 抵 押 权 无 追 及 效 力 】 以 动 产 抵 押 的 , 不 得 对 抗 正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已 经 支 付 合 理 价 款 并 取 得 抵 押 财 产 的 买 受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