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62条

【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民 法 典 第 462 条

民 法 典 第 462 条

【 占 有 保 护 请 求 权 】 占 有 的 不 动 产 或 者 动 产 被 侵 占 的 , 占 有 人 有 权 请 求 返 还 原 物 ; 对 妨 害 占 有 的 行 为 , 占 有 人 有 权 请 求 排 除 妨 害 或 者 消 除 危 险 ; 因 侵 占 或 者 妨 害 造 成 损 害 的 , 占 有 人 有 权 依 法 请 求 损 害 赔 偿 。

占 有 人 返 还 原 物 的 请 求 权 , 自 侵 占 发 生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未 行 使 的 , 该 请 求 权 消 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