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25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 法 典 第 525 条

民 法 典 第 525 条

【 同 时 履 行 抗 辩 权 】 当 事 人 互 负 债 务 , 没 有 先 后 履 行 顺 序 的 , 应 当 同 时 履 行 。 一 方 在 对 方 履 行 之 前 有 权 拒 绝 其 履 行 请 求 。 一 方 在 对 方 履 行 债 务 不 符 合 约 定 时 , 有 权 拒 绝 其 相 应 的 履 行 请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