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8条 【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民 法 典 第 58 条 民 法 典 第 58 条 【 法 人 成 立 的 条 件 】 法 人 应 当 依 法 成 立 。 法 人 应 当 有 自 己 的 名 称 、 组 织 机 构 、 住 所 、 财 产 或 者 经 费 。 法 人 成 立 的 具 体 条 件 和 程 序 , 依 照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 设 立 法 人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须 经 有 关 机 关 批 准 的 , 依 照 其 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