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92条

【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民 法 典 第 592 条

民 法 典 第 592 条

【 双 方 违 约 和 与 有 过 失 】 当 事 人 都 违 反 合 同 的 , 应 当 各 自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

当 事 人 一 方 违 约 造 成 对 方 损 失 , 对 方 对 损 失 的 发 生 有 过 错 的 , 可 以 减 少 相 应 的 损 失 赔 偿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