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816条

【旅客办理退票或者变更乘运手续】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民 法 典 第 816 条

民 法 典 第 816 条

【 旅 客 办 理 退 票 或 者 变 更 乘 运 手 续 】 旅 客 因 自 己 的 原 因 不 能 按 照 客 票 记 载 的 时 间 乘 坐 的 , 应 当 在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办 理 退 票 或 者 变 更 手 续 ; 逾 期 办 理 的 , 承 运 人 可 以 不 退 票 款 , 并 不 再 承 担 运 输 义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