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953条

【行纪人的保管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民 法 典 第 953 条

民 法 典 第 953 条

【 行 纪 人 的 保 管 义 务 】 行 纪 人 占 有 委 托 物 的 , 应 当 妥 善 保 管 委 托 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