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提示:买卖不破租赁
【提示】
理解《民法典》第742、747等条的关键在于,在涉及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关系中,购置租赁物存在两种情形:(1)承租人自主选择租赁物及出卖人,然后通知出租人付款购置。(2)承租人未做自主决定,而是依赖出租人的决断,或者出租人干预了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质言之,系由出租人决定了租赁物及其出卖人。在前者,法律不应要求纯粹提供资金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不符合使用要求等带来的损失负责;在后者,出租人则应对租赁物不符合使用要求等对承租人负责。
18-5提示:基本法律关系
【提示】
融资租赁合同比较复杂。1999年《合同法》将融资租赁规定为一种有名合同,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解释》”),《民法典》在二者基础上做出规定。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为配合实施民法典对该司法解释做了小幅修正。
民 法 18-5 提 示
18-5 提 示 : 买 卖 不 破 租 赁
【 提 示 】
理 解 《 民 法 典 》 第 742、747 等 条 的 关 键 在 于 , 在 涉 及 出 卖 人 、 出 租 人 ( 买 受 人 )、 承 租 人 三 方 的 融 资 租 赁 关 系 中 , 购 置 租 赁 物 存 在 两 种 情 形 :(1) 承 租 人 自 主 选 择 租 赁 物 及 出 卖 人 , 然 后 通 知 出 租 人 付 款 购 置 。(2) 承 租 人 未 做 自 主 决 定 , 而 是 依 赖 出 租 人 的 决 断 , 或 者 出 租 人 干 预 了 承 租 人 对 租 赁 物 的 选 择 , 质 言 之 , 系 由 出 租 人 决 定 了 租 赁 物 及 其 出 卖 人 。 在 前 者 , 法 律 不 应 要 求 纯 粹 提 供 资 金 的 出 租 人 对 租 赁 物 不 符 合 使 用 要 求 等 带 来 的 损 失 负 责 ; 在 后 者 , 出 租 人 则 应 对 租 赁 物 不 符 合 使 用 要 求 等 对 承 租 人 负 责 。
18-5 提 示 : 基 本 法 律 关 系
【 提 示 】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比 较 复 杂 。1999 年 《 合 同 法 》 将 融 资 租 赁 规 定 为 一 种 有 名 合 同 ,2014 年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又 发 布 了 《 关 于 审 理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问 题 的 解 释 》( 以 下 简 称 “《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解 释 》”),《 民 法 典 》 在 二 者 基 础 上 做 出 规 定 。2020 年 12 月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为 配 合 实 施 民 法 典 对 该 司 法 解 释 做 了 小 幅 修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