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 法 典 第 1129 条 民 法 典 第 1129 条 【 丧 偶 儿 媳 、 丧 偶 女 婿 的 继 承 权 】 丧 偶 儿 媳 对 公 婆 , 丧 偶 女 婿 对 岳 父 母 , 尽 了 主 要 赡 养 义 务 的 , 作 为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