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61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 法 典 第 161 条

民 法 典 第 161 条

【 代 理 适 用 范 围 】 民 事 主 体 可 以 通 过 代 理 人 实 施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 当 事 人 约 定 或 者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的 性 质 , 应 当 由 本 人 亲 自 实 施 的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 不 得 代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