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92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 法 典 第 192 条 民 法 典 第 192 条 【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届 满 的 法 律 效 果 】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届 满 的 , 义 务 人 可 以 提 出 不 履 行 义 务 的 抗 辩 。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届 满 后 , 义 务 人 同 意 履 行 的 , 不 得 以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届 满 为 由 抗 辩 ; 义 务 人 已 经 自 愿 履 行 的 , 不 得 请 求 返 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