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98条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 法 典 第 298 条 民 法 典 第 298 条 【 按 份 共 有 】 按 份 共 有 人 对 共 有 的 不 动 产 或 者 动 产 按 照 其 份 额 享 有 所 有 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