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76条 【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民 法 典 第 376 条 民 法 典 第 376 条 【 地 役 权 人 的 义 务 】 地 役 权 人 应 当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利 用 目 的 和 方 法 利 用 供 役 地 , 尽 量 减 少 对 供 役 地 权 利 人 物 权 的 限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