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78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 法 典 第 578 条 民 法 典 第 578 条 【 预 期 违 约 责 任 】 当 事 人 一 方 明 确 表 示 或 者 以 自 己 的 行 为 表 明 不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 对 方 可 以 在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前 请 求 其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