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614条

【买受人的中止支付价款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民 法 典 第 614 条

民 法 典 第 614 条

【 买 受 人 的 中 止 支 付 价 款 权 】 买 受 人 有 确 切 证 据 证 明 第 三 人 对 标 的 物 享 有 权 利 的 , 可 以 中 止 支 付 相 应 的 价 款 , 但 是 出 卖 人 提 供 适 当 担 保 的 除 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