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616条 【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民 法 典 第 616 条 民 法 典 第 616 条 【 标 的 物 质 量 要 求 不 明 时 的 处 理 】 当 事 人 对 标 的 物 的 质 量 要 求 没 有 约 定 或 者 约 定 不 明 确 , 依 据 本 法 第 五 百 一 十 条 的 规 定 仍 不 能 确 定 的 , 适 用 本 法 第 五 百 一 十 一 条 第 一 项 的 规 定 。